外商投资企业的一般设立程序
时间:2014-05-27 | 来源:管理员 | 浏览数:3310
一、根据投资项目性质和资金规模,至发展改革部门进行项目核准。
二、至工商管理部门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。
三、至外经贸管理部门对合资(作)合同、公司章程进行报批。
四、至市技术监督局取得企业组织代码通知书。
五、至外经贸管理部门打印外商投资企业(台港澳侨投资企业)批准证书。
六、至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公司登记。
七、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帐户手续。
八、完成财政、税务、国土、海关、商检等部门登记手续。
注:根据具体项目情况,可能在某个环节要求对项目进行特殊行业的前置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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